孟城哲立在原地,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如何反驳:“......”
女人,果然红颜祸水。
周琴耸耸肩,拿过帐篷后方搁着的电吉他。他接上效果器,轻轻拨动几下,确认了每个声音的感觉。吉他这种乐器,他可比钢琴熟悉太多了。
从他有记忆开始,自家那对无比痴迷音乐的父母就教会了他和五线谱干架的本事。从父母处学会的钢琴和吉他,早已炉火纯青。要不是考试的费用过于离谱,他现在都指不定是个什么级了。
可以说,周琴如今的音乐品味,有相当一部分都是被他们老两口培养出来的。
而远在咩咩市的父母,怎么也想不到周琴有一天会出卖......乐相,来给朋友撑场子。
被三栋宿舍包围的操场,绝不可能缺乏过路的学生。更别说第一次看见社团招新,许多新生都在收到消息后往操场这边挤。周琴这边的动漫社,更是不缺乏乐子人流连。
这也可以理解,这年头貌似是个人都敢说自己是个二次元。以前还被人歧视,说你长那么大,怎么还看那些小孩子动画片。
嘿,时代变了!
现在动画都成潮哥必备的聊天资本,不说自己看过几部热门动画,好像就显得过时了一样。各种五分钟,一小时速通剧情的视频满地乱爬。
至于原作漫画,那不是拍照发朋友圈用的吗?正经人谁看漫画啊。
周琴邪气地坏笑着,作为老年死宅。他不得给新一代二次元上点强度?
他用力地拨了几下弦,吸引了操场上所有人的注意力。
没人可以拒绝看热闹,这是人类本能的一部分。而音乐现场,更是世界公认的顶级热闹。
眼看自家哥们准备发力,孟城哲懂事地拿着一个麦克风,开始招呼起身边的大一新生。
“唉,各位都过来看一下啊。我们动漫社要表演。吉他自弹自唱!”
说到这里,孟城哲突然一顿,盖着麦克风低声问周琴,“你准备唱什么来着?”
“Fo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