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不说,方芸和孙成一定是自愿下乡的,看看,这觉悟多高啊。
大家都是去一个地方下乡,共同语言自然就多了起来。
不过大部分都是方芸和孙成两个人在聊。
林婉婉有点疲惫。
座椅比较硬,坐久了感觉哪哪儿都不舒服,心口越来越闷,提不起说话的欲望。
察觉到对面投来目光,林婉婉以为又是许雯,蹙起眉抬眼看去,对上一双陌生的眼睛。
是那个叫高永元的男知青,大概没想到她会看过来,愣了一下,随后脸颊爆红,眼神又开始躲躲闪闪。
“?”这人真奇怪。
林婉婉不舒服,脑袋有些昏昏沉沉,收回视线,闭上眼昏昏欲睡。
方芸见她睡觉也不说话了,座位上顿时安静下来。
孙成扭头看到高永元泛红的脸,疑惑地压低声音问:“元子,你脸咋这么红,不舒服啊?”
“没、没有。”高永元说话支支吾吾,忍不住又看了眼对面靠着座椅闭眼睡觉的少女,眼里充斥着惊艳和些许痴迷。
太好看了,怎么会有人长这么好看啊?
孙成捕捉到了好友的视线,顿时明了,嘿嘿笑了两声:“你不会看上那位林知青了吧?”
高永元一惊:“你别胡说……”
“得了吧,就你那点小心思还能瞒过我?”孙成啧了啧,“林知青长得确实很好看,不过元子啊,哥劝你一句,欣赏就行了,别栽进去啊,你把握不住。”
“为什么啊?”高永元一听急了,睁大眼睛,“不会你也……”喜欢林知青吧?
孙成无语:“你想啥呢,我承认林知青确实很好看,但哥们儿我有自知之明好不?你看她脚上那双鞋子,是不是很眼熟?回力小白鞋,一双得十块钱呢!”
“你可能觉得还好,那你看她手腕上戴的表,知道是啥牌子的吗?欧米茄!!”
“我有个亲戚攒了快两年才买了一块,三百多块钱!”
三百多块钱!
高永元被震住了,眼神从林婉婉的脸上,转移到她手腕那块精致小巧的手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