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记饭馆?!”
周谦和小弟两人站在门外边,没进去。
亲眼看着他们走进了这个苍蝇小馆,周谦觉得更没劲了。
看他们跑的急着要去投胎的模样,还以为在忙什么秘密大事呢,没想到只是为了来这吃饭。
周谦家里有钱,溪城但凡有点名气的饭店他都吃过,自然是无法理解他们这种行为的。
“没意思,走吧。”周谦说。
“啊?这就走了吗?”小弟说,“之前在学校就好像有听那些来来往往的学生说朝丰街新开了家特别好吃的饭馆,想来就是这里了,咱们不进去吗?”
特别好吃?
周谦不信这么一家普普通通的小馆子能好吃到什么地步,也无法想象。
“不去,你要想去的话你就去吧,我先回去了。”
“好吧。”小弟舔了舔唇,走了进去。
“……”
晚自习时间。
周谦踩着点进教室。
落座后,坐在他身后的小弟异常兴奋地伏着桌子凑过来:“!!老大我跟你说!那家饭馆真的特好吃!!比我之前吃过的所有东西都要好吃!”
周谦不止有钱,对身边朋友也很大方,会经常请他们下馆子,其中不乏一些昂贵的饭店。
所以他听到小弟的话后,有点不太信:“比御水轩还好吃?”
御水轩算溪城本地的一家老字号的,拥有几十年历史,由一对年轻夫妻共同创立,算是溪城级别最高的饭店了。
吃一顿饭至少四位数。
周谦之前请过小弟去吃。
“何止,比御水轩好吃多了!”小弟激动道。
在周谦看来,御水轩的味道已算上乘,在往上便是一线城市那些百年老字号了。
一家苍蝇小馆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味道?
周谦还是不信。
小弟刚好准备了一手,他神神秘秘地在桌子旁边的挂钩上扯下一个袋子,偷偷摸摸地递给前面的周谦。
“这是我从那个饭店里打包回来的。”
周谦接过一看,透明盒子里装着一些深色卤汤,里面是一些笋子。
这不就是那些常见又普通的网红小零食么?
小弟说:“我在那吃了荷叶鸡,味道真的一流!我现在想起来都有点流口水了,原本我是想给你打包些回来的,不过等我吃完的时候已经没了,就只能买些手剥笋回来给你吃了。”
“老大你放心!我吃过,保证绝对好吃!”
就一普普通通的零食。
周谦笑他没见过世面。
不过就这种小零食来说,光是想到香辣就足够让人口齿生津了。
所以周谦也没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