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纯粹到没有任何杂质的信徒,无条件遵从教义,敌视所有异端,其中包括一切无信仰者。”兰斯洛特摇了摇头,淡淡地说,“对于教会,他是个优秀的神父,但对于外人,他恐怕不是个友善的人。”
洛忧一向不喜欢太过纯粹的人,这种人就像偏执的疯子,会为了心中纯粹的唯一做任何事,让人永远也捉摸不透,害怕靠近。
不过洛忧转而一想,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
“呵...”洛忧情绪复杂地短促一笑,将目光收了回来,说,“反正我也要离开了,无所谓。”
兰斯洛特有些遗憾:“主在上,不在这里多留几天吗?”
“不了。”洛忧对十字教会的整体印象其实并不太好,不管是悬殊的社会阶级分化,还是所谓象征信仰的神恩室,又或是尼禄二世和霍安里森身上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都让洛忧不太想在这里逗留太久。
“好吧。”兰斯洛特也没有过多挽留,他优雅地取出了腰间佩戴的一把长剑,调转剑刃方向,以一个极其绅士的动作将剑柄递上洛忧,微笑道:“一个临别礼物,当做友谊的纪念。”
说实话,洛忧真不知道自己和兰斯洛特怎么就有“友谊”了,两人最多也就算并肩作战了一次,放到共和之辉的那种荒野上连根毛都不算。
不过也许是文化与观念上的差异,在欧6这些富有理想主义色彩的骑士身上,先是纵马并肩浴血破阵,后又棋逢对手舍命厮杀,这就是男人之间最浪漫的事。
所以洛忧也许没把兰斯洛特当朋友,但兰斯洛特已经把洛忧当挚友了,送礼也不奇怪。
洛忧接过了这把长剑,它在设计上非常特殊,剑身呈现着猎豹般优美的流线型,在阳光的照耀下闪耀着圣银的光芒,时不时跳跃起璀璨夺目的余辉。
当洛忧握在剑柄上时,第一个念头就是出自能工巧匠之手!
西欧骑士的特点就是人高马大,洛忧这种173的身高简直可以用迷你来形容,他的手也非常秀气,很小,肯定无法适应这边的制式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