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耸耸肩,说道:“叫你天天出去外面和你的赵婧双宿双飞,我们在宿舍的时候罗超提起过,程娟的外公也死了,在起诉前就死了。”
我说道:“怎么会这样,外公外婆相继去世,那财产不就......”
李健说道:“别说话了,那个女陪审员看着我们呢。”
接下来,便是合议庭归纳并由审判长宣布案件争议焦点,也很简单,就是原告的诉请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能否得到支持。
对争议焦点双方都没有异议。
再然后便是双方举证质证的阶段,前面说过,遗嘱分三部分,第一是程娟外公外婆的财产全部留给程娟小舅,第二是程娟让出读书的学位,第三是程娟要为小舅一家做牛做马一辈子。
对于第一项,程娟之前也说过,对她们家来说已经无所谓了,因此罗超只提供了当初程娟妈妈转账给程娟外婆的流水记录,一共有二十六万五千。理论上这些钱属于赠与,要不要回来不重要,罗超目的是警告对方,别太恶心人。
实际上这些钱算是程娟爸爸妈妈的共同财产,如果程娟爸爸跳出来,也有可能拿回一些。当然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跟本案也不是同一个法律关系,在此不表。
至于第二项和第三项,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不用提供任何证据就可以打掉它们。
果然,当罗超举证完毕之后,审判长要求被告发表质证意见的时候,谢玲说道:“这些钱就算真的是程娟母亲转给程娟外婆的,那也属于赠与。而且,程娟也没有资格在本案中要回这些钱。”
罗超这个时候进入了状态,举手说道:“审判长,我想对她的这个质证意见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审判长点头说道:“同意。”
罗超说道:“谢谢审判长,我们在本案中提出的诉请是确认无效之诉,根本目的不是要回这些钱,所以对方律师提出的赠与和诉讼资格跟本案无关。但是请对方律师注意,我们回去后就劝说程娟的父母,想办法另案起诉要回这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