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西塔说道,“我的客户可以为你提供导演服务,来换取这首歌的授权使用。我们需要看到拍摄的预算,剧本,再拟定合约。”
“不光是导演,还要剪辑完成。最后做成能在mtv台播放的音乐电视录像。”
“可以接受。”尼西塔和罗纳德又商量了几句,答应了要求。反正mv的拍摄相对简单,罗纳德就当换换脑子,拍个小短片。
“再加上剧本和演员的挑选。”
“你一定实在开玩笑,霍夫曼先生。我宁愿直接找唱片公司的人买授权。”
罗纳德生气了,这是吃准了自己想要这首歌,拼命薅羊毛啊。电影的插曲可以锦上添花,但是本身的质量才是根本。否则还写什么剧本,拿首歌拍个九十分钟的mv就能卖座了?
干脆换掉这首歌,或者去想办法找个新歌手,买下翻唱版权重新唱过,来个釜底抽薪。
霍夫曼见罗纳德站起来,作势要走,连忙一手按住罗纳德的手。
“等等,导演先生。”
“这样,我安排你和辛迪见一面,她很不容易,我也是没有办法才提出这个方法,希望给她一些事业上的帮助,这个女孩只需要一个机会。”
“好吧,霍夫曼先生,我希望我们都坦诚一点,如果你有什么想法,可以说出来探讨,不要在提出这种过分的要求了。”
霍夫曼摆摆手,示意自己不会再漫天要价了,他给罗纳德说了一下辛迪·劳帕的情况。
原来这个女歌手出道已久,但是一直在模仿其他成名歌手唱歌,或者在乐队厮混。她从小就比较叛逆,母亲是意大利裔,父母离婚以后,她受不了继父的家庭暴力,高中没有读完就离家出走。一直在各地的酒吧和俱乐部唱歌养活自己。
霍夫曼是辛迪·劳帕退出乐队单飞,签约肖像唱片公司以后,才成为她的律师。见过几次以后就被她独特而高亢的嗓音征服,认定她会成为歌星。决定在她身上投资,赌一赌她的未来。
唱片公司对辛迪·劳帕并不是太重视,一共只给了三万五千美元的拍摄预算。这点钱大概只能随便找个导演,让辛迪·劳帕在室内边跳边对口型唱,然后收工完事。
为了给这首单曲争取更大的曝光,霍夫曼甚至动用了自己的私人资源,找到了同为自己客户的喜剧脱口秀“周六夜现场(snl)”的制片人,免费租借了拍摄和剪辑的设备,给mv拍摄使用。
之后又听到罗纳德来谈版权的事情,他稍作了解,就知道罗纳德·李就是开创了有剧情的mv风潮的导演,立即决定亲自来谈,希望能够用版权授权来换罗纳德的服务。
之后才有了双方的见面和谈判。霍夫曼又想故技重施,争取罗纳德能免费导演这首歌曲的mv。
只是见罗纳德答应的这么爽快,霍夫曼律师的职业病发作,又想榨取更多的价值,惹恼了罗纳德。
“这样吧,我可以提供导演和剪辑的服务,其他的演员,设备,工作人员都由你来搞定,我还要求拍摄期间,你必须在场,这样有什么资源上的短缺,你可以现场搞定,这是我最后的出价。”
罗纳德听下来觉得自己可以用个人能力来换授权,这样就能挤出一点钱,把特效部分做的更好一些,虽然自己有点吃亏,但是为了电影的最终效果,也就不计较这些小账了。
“这太好了,我这就给辛迪打电话,告诉她这个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