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那时候大学生太多了,不是读个好大学就能一定找到好工作的。
混得好的只是寥寥数人,而且都不是班里学习的尖子生。
以前在班上默默无闻,没有什么存在感的谁谁谁,在那酒桌上突然就变成了大家巴结的成功人士。
一个月前,秦天刚刚在冷清的出租屋里,一个人过完了自己三十岁生日。
就着一块小蛋糕,一碟花生米,一些卤菜,自己喝了个烂醉。
醒来后,却发现自己回到了高三的课堂上。
时光逆转,一夜之间他从2024年回到了2012年,三十岁的落魄大叔变成了十八岁的俊俏后生。
他欣喜若狂,差点在课堂上大喊一声感谢老天爷。
十八岁啊!
人生最美好的年华,一个充满无限可能的年龄。
如果再加上12年的先知优势,那就相当于手握一对王炸,未来不说尽在掌握,却也可以清楚的看到几条康庄大道。
于是乎,在重生的第一天,秦天就给自己定下了小目标。
前世的三十岁,他已经体会过了人情冷暖,吃够了没钱的苦。
重活一世,三十岁之前他要实现财富自由,靠着被动收入就能一辈子躺平的那种。
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看他,他现在只需要向钱看齐,去落实自己该做的事情。
他对自己有着明确的认知,像雷布斯那种大佬的商业能力和投资天赋,他是绝对没有的。
因此,他必须靠着这12年的先知优势重塑自己的人生,赚够根本花不完的钱,然后直接躺平享受人生。
来到教室门口,正好下课铃声响了。
秦天赶紧走到教室前门口,走廊尽头角落里,有他从外面带回来的早餐。
打报告之前,他将带回来的早餐放在这了。
学校食堂是提供早餐的,不过味道就不谈了。
一个大小的肉包子,馅居然能做的比指头还小,包子皮还硬邦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