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版权之争

小法庭 柳知非 2990 字 1个月前

1.发现作文

柯俊哲是一个视频博主,他在“好音”平台上的账号名称是“水滴石穿”。“好音”平台按照视频的播放量给博主发放收益,视频点击量大,他就能多分一些收入。他是财经类的博主,每天望着一个跳水形状的点击量曲线图,内心的煎熬无以言表。再这么下去,要跳水的不是点击量,而是他。

他就好像一个落水的人,盼望抓住一个救生圈。

柯俊哲无聊地滑动鼠标,想着从网络上寻找“救生圈”。进入“咫尺天涯”社区,一篇文章吸引了他的眼球。这是一篇学生的作文,作文的题目是《妈妈的理财宝典》,文章是这样的:

“妈妈的钱包总是鼓鼓囊囊的,但那不是钱,是一堆信用卡。妈妈经常跟我说,信用卡可以用于购物,信用卡欠款了就是透支,信用卡透支的钱必须及时还,在银行催收之后仍然拒不还款的,会构成犯罪。

“妈妈教给我一个新词----套现。妈妈说,信用卡购物必须是真实的购物,如果刷卡不是为了真实的购物,就相当于从银行骗取了一笔没有利息的贷款,这就是“套现”,套现是银行不允许的。

“每刷一次信用卡,银行就会给持卡人积分。积分可以用来兑换商品,这是妈妈刷卡的动力。但一小件商品也需要用一大堆积分来换,妈妈不嫌麻烦,她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积少成多,水滴石穿”。

“妈妈的信用卡会透支,但她不会用信用卡“套现”。我们家每天都会收到一堆的快递包裹,有时妈妈下班回家,也会抱着大包小包的快递包裹。当然,这其中很多包裹,不是用钱买的,而是花的积分。

“现在,我们家囤积的牙膏三年都用不完,我大学毕业后的防寒服妈妈都准备好了,可我今年才十六岁。家里实在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买了,妈妈将眼光投向了办公室的同事,妈妈称为‘战友’。首先是张阿姨,张阿姨家里刚刚添了一位小孙子,张阿姨家的奶粉钱、尿布钱就顺理成章地从妈妈的信用卡上刷出去。妈妈也不会亏待张阿姨,每次张阿姨有贴不完的报销单,妈妈就会主动上前帮忙,美其名曰‘是战友就要相互配合’。妈妈发展的第二个‘战友’是李叔叔。李叔叔家有两个孩子,一个15岁,一个12岁。两个孩子都喜欢吃牛排。每当李叔叔家的冰箱‘库存’不足时,都会给妈妈发来商品链接,再把钱转给妈妈。妈妈就会在购物链接上下单,订单上面的地址自然就是李叔叔家。

“妈妈精于算计,但记性却不太好。有一次把为张阿姨买的尿布发到了李叔叔家。还有一次,妈妈接到了银行的催收电话,说信用卡还款期限到了,钱还没到。妈妈慌了,问银行工作人员会不会让她坐牢,银行工作人员说催收两次才算,今天是第一次。妈妈回家之后才发现,原来是把钱转错了银行卡。此后,她下决心克服记性不好的毛病。妈妈在单位是会计,做表格是她的特长。她在电脑上制作了一个表格,表格填上日期、银行卡号、购物详情、还款日期,还标注是替谁家买的商品。表格制作完成后,还嘱咐我检查她列的计算公式对不对。

“到了年底,妈妈兴冲冲地告诉我,明年的五一假期,我们全家将去云南旅游,爸爸问机票钱从哪里来,妈妈说,机票钱已经有了,是银行送的。直到此时我才意识到妈妈常说的‘积少成多,水滴石穿’其实是一个宝典---她的理财宝典。我常常想,我们学习功课的方法,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柯俊哲的眼睛紧紧盯着这篇作文,一个计划在他心中酝酿……

2.两个作者

韩露是一位职业经理人,由于职业习惯,他关注的财经博主比较多。点开手机,系统提示,好久没有更新的一个博主更新了。视频封面上的一行文字颇有冲击力:积少成多,水滴石穿,每个人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头脑挣钱,请看一位家庭主妇的生财之道。

视频以静态的画面再配以文字和声音制作,旁白以一位学生的口吻讲述妈妈如何用信用卡换机票的故事。

“……每刷一次信用卡,银行就会给持卡人积分。积分可以用来兑换商品,这是妈妈刷卡的动力……”

韩露的心被敲击了一下,视频讲述的不正是女儿韩雪晴的那篇作文吗?他清楚地记得女儿的这篇作文发表在《作文集萃》杂志上,但视频中怎么没有韩雪晴的名字?他又将视频回放了一遍,确认没有韩雪晴的名字。

他在商界浸润已久,知道使用他人的文章要支付报酬,特别是这种营利性质的使用。他给博主“水滴石穿”发去私信,告知视频没有经过着作权人的同意,请求删除。当然,他的真正目的是要钱。韩露没有收到回复,气愤不过的他找了一个律师,给“水滴石穿”发去了律师函。

韩露是一个精明人,他的这份律师函没有花钱,是他单位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制作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二天,韩露收到一封特快专递,心想,“水滴石穿”这么快回复,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同意自己的要求。韩露怀着满心的欢喜拆开特快专递,居然是一封律师函!律师函是这样写的:“受委托人许冲的委托,本律师就贵方与许冲于2021年2月28日签订的委托合同一事警告贵方:许冲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义务,贵方迄今还欠500元,请尽快支付。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韩露在工作中接收过数不清的律师函,对这封要钱的律师函,他根本不当一回事:不付钱又能怎样?为500元打官司,律师费、交通费都不够!

韩雪晴回来了,对韩露说:“爸,我在学校收到了一封特快专递,写的是韩雪晴转交父母收。”

韩露拆开特快专递,眉毛顿时拧成了一团。真像是中了邪,这又是一封律师函!如果说前一份律师函对他不构成打击,但这一份律师函却让他心底有些震颤。这份律师函的内容是这样的:“本律师受委托人梁静思的法定代理人梁佑的委托,经审查委托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确认发表于《作文集萃》2021年第6期署名作者为韩雪晴的文章《妈妈的理财宝典》系梁静思的作品,该作品首次公开于‘咫尺天涯’社区2021年2月20日,请于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15天内与本律师协商处理着作权一事。逾期将依法提起诉讼。”

昨天刚发出一份律师函,今天居然收到两份律师函。两份律师函像是约好了一般,排着队来讨伐他,两份律师函都和一个人有关,就是许冲。韩露的情绪如火山喷发。他发语音信息质问许冲:“你好意思问我要钱,你给我的那篇作文是在哪儿抄的?”

“是我自己写的。”

“你这个骗子,现在这篇文章的作者已经找到我了,要追究我的法律责任。你退我钱,否则,我就向警察举报你诈骗。”

3.许冲的计谋

许冲听到韩露要报警的话有些慌乱,他道出了实情。

许冲大学刚毕业不久,手头拮据,在网上找了一份兼职的工作,帮成人写论文、帮学生写作文,目的是赚一些生活费,这份兼职工作他在大学期间就开始做。不过总有一些委托人在收到文章之后不付钱。许冲养成了一个习惯,在与委托人签订合同中时约定,在收到委托人支付的第一笔费用后交付文章,但是,如果委托人不支付其余的报酬,作品的着作权将属于许冲。

许冲又接到一单业务。委托人是一位中学生的家长,要求他以中学生的口吻写一篇作文。两人谈妥报酬是1000元。许冲已经25岁,中学毕业很多年,对中学生活已经陌生,恰好他在“咫尺天涯”社区发现了一篇中学生的习作,认为写得不错,就当作自己的成果拿来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