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私奔相差十岁的女人

心光驿站 一沐一沭 3956 字 12天前

齐月离开后的第三天,午后的阳光依旧温和,念安书斋里静得只能听见窗外风铃轻晃的声响,还有苏念安划过书页的细微摩擦声。柠檬茶的淡香萦绕在屋内,依然重复着每一天得平淡又安稳。

苏念安刚把心光驿站的记录本擦拭整理放回木柜,就听见书斋的门被轻轻推开,带着几分沧桑的男声,先一步飘了进来:“请问,这里是可以存档心事的地方吗?”

她抬眸望去,门口站着的男人,看着三十四多岁的年纪,中等身形,穿着一件黑色T恤,下身是宽松的休闲裤,头发剪得很短,额前有些碎发耷拉着,眉眼间带着一股历经世事的沉闷,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怅然。他站在门口,手还搭在门把手上,眼神有些飘忽,扫过屋内的陈设,最后落在苏念安身上,带着几分不确定,又有几分破罐破摔的坦然。

男人叫坤,这是后来他自己说的。

苏念安站起身,脸上依旧是温和的笑意,和对待每一个来客一样,没有多余的打量,也没有过分的热情,只是轻声道:“是的,也有书籍可以翻阅,可以购买,清进来坐吧,喝杯茶慢慢说。”

坤点了点头,迈步走进书斋,脚步放得很轻,像是怕惊扰了屋内的宁静。他走到靠窗的原木桌椅旁,没有像齐月那样重重坐下,而是轻轻拉过椅子,缓缓坐了下来,双手放在膝盖上,手不自觉地蜷缩着,看得出来,他心里很不平静,有很多话堵在胸口,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苏念安没有催他,转身去茶台沏茶,还是温热的柠檬茶,放在他面前的桌面上,推到他手边:“先喝口茶,不急,想说什么都可以,这里的话,只留在这里,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你愿意我们也可以存档给同频的人看”

坤端起茶杯,微微顿了顿,低头喝了一口,茶水的酸甜顺着喉咙滑下去,却没能压下心底的涩。他沉默了足足有五六分钟,才缓缓抬起头,看向苏念安,声音沙哑,带着几分干涩:“我叫坤,今天来,没别的事,就是想找个人说说过去的事,憋在心里太多年了,没人能说,也不知道跟谁说。”

苏念安安静地坐着,身子微微前倾,眼神专注而真诚,示意他继续说下去,没有打断,没有追问,只是做一个合格的倾听者。

坤又沉默了片刻,像是在整理脑海里纷乱的回忆,那些尘封了多年的画面,一点点在眼前浮现,有苦涩,有无奈,有荒唐,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怅惘。他缓缓开口,语气平淡,没有太多情绪起伏,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可每一个字,都带着岁月沉淀下来的重量。

“我要讲的,是一个女人的故事,她叫芳,比我大整整十岁。”

这句话出口,坤的眼神飘向了窗外,看着巷子里缓缓走过的行人,阳光落在他脸上,照出他眼底的疲惫与恍惚。他和芳的相遇,是在他老家的镇上,那时候他还年轻,二十出头的年纪,没什么正经事做,整日在镇上晃悠,日子过得浑浑噩噩,对未来没有半点规划,就像无根的浮萍,随波逐流。

芳是后来到镇上的,听说是从外地过来,投奔镇上的一个朋友,两人合伙开了一家小餐馆。第一次见到芳的时候,坤就觉得,这个女人和镇上其他的女人不一样。她个子不算高,一米六三的样子,脸上有淡淡的雀斑,不仔细看倒也不明显,她很喜欢化妆,不是那种浓艳的妆,是恰到好处的精致,打扮起来特别时尚,一头长发烫成微卷,穿着合身的衣裙,走在镇上的街道上,总能吸引不少人的目光。

那时候坤只觉得,这个女人看着光鲜亮丽,身上有种说不出的韵味,成熟、大方,和他身边那些青涩的小姑娘完全不同,像是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他没事就爱往芳的小餐馆里跑,有时候点一碗面,坐一下午,就为了多看她几眼,偶尔和她说上几句话。

相处久了,坤才慢慢从芳的只言片语里,知道了她的过去。芳是四川小县城的人,老家没什么亲人,她这辈子,最刻骨铭心的一段过往,都和一个叫老白的男人有关。

“芳跟我聊天的时候,总会不经意提起老白,每次说起他,语气都不一样,我能感觉出来,她当初是真的很爱这个男人。”坤说到这里,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

老白不是什么正经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混社会的,无业游民一个,早年在老家那边混黑社会,后来开了一家夜总会,在当地也算有点名气。老白这个人,好吃懒做,最大的爱好就是打麻将,整日泡在麻将馆里,输赢不在乎,就是图个乐呵,除此之外,他最喜欢的就是泡妞,身边从来都不缺女人,花天酒地,风流成性。

芳和老白,是在老家认识的,那时候芳还年轻,没见过什么世面,被老白身上那股混的劲儿吸引,一头就扎了进去,爱得义无反顾。他们没有领结婚证,在老家同吃睡就算是在一起了,没过多久,芳就怀了孕,给老白生了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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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没有结婚证,就只是同居,孩子生下来了,跟着芳过。可老白那个人,狗改不了吃屎,就算芳给他生了孩子,他也收不住心,依旧在外面勾勾搭搭,和别的女人不清不楚。”坤的语气里,没有愤怒,也没有惋惜,只是陈述事实,“芳忍了很久,从一开始的哭闹,到后来的失望,再到最后彻底心死,她实在忍受不了老白的花心,也不想再守着这样一个男人过一辈子,就狠下心,和老白彻底分了手。”

分手之后,芳没有留在四川老家,那个地方满是她和老白的回忆,每一处都让她心痛。她一个人带着四岁的孩子,辗转来到了山东烟台,想换个地方,重新开始生活。可一个女人,带着年幼的孩子,在陌生的城市打拼,哪有那么容易。

烟台的生活,远比芳想象的要艰难。她没有学历,没有一技之长,手里的积蓄不多,还要养孩子,房租、生活费、孩子的开销,每一笔都压得她喘不过气。孩子才四岁,她要赚钱,就没办法时刻陪在孩子身边,无奈之下,只能把孩子送到了全托幼儿园,一周接一次,平日里孩子就住在幼儿园里,她自己则拼了命地赚钱养家。

为了能多赚点钱,芳去了夜总会唱歌。她天生一副好嗓子,唱歌特别好听,在夜总会里,靠着唱歌,能拿到不少小费,勉强能维持她和孩子的生活。可夜总会那种地方,龙蛇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芳性子不算软弱,却也架不住有人故意刁难,后来因为得罪了人,在烟台彻底待不下去了,别人处处针对她,让她没法继续在夜总会工作,连出门都要小心翼翼。

走投无路之下,芳只能再次离开烟台,投奔老家镇上的朋友,开了那家小餐馆,把四岁的孩子独自留在了烟台的全托幼儿园,托付给幼儿园的老师照看。她心里舍不得孩子,可没办法,她在烟台活不下去,只能先离开,等攒够了钱,再想办法把孩子接回来。

“那时候我就是在她开的小餐馆里认识她的,我那时候小,不懂她的苦,只觉得她这个人挺好,说话温柔,做事利落,虽然比我大十岁,可相处起来,一点距离感都没有。”坤回忆着当初的点点滴滴,眼神里多了几分柔和,“我那时候年轻,冲动,做事不计后果,对她有好感,就天天往她身边凑,她也不排斥我,把我当成弟弟一样对待,偶尔跟我说说她的烦心事,说说她在烟台的孩子,说说她过去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