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上使尚书劾奏章:“知野王前以王舅出补吏①,而私荐之,欲令在朝,阿附诸侯;又知张美人体御至尊,而妄称引羌胡杀子荡肠,非所宜言。”下章吏。廷尉致其大逆罪,以为“比上夷狄②,欲绝继嗣之端,背畔天子,私为定陶王。”章竟死狱中,妻子徙合浦。自是公卿见凤,侧目而视③。冯野王惧不自安,遂病;满三月,赐告④,与妻子归杜陵就医药。大将军凤风⑤御史中丞劾奏“野王赐告养病而私自便,持虎符出界归家,奉诏不敬。”杜钦奏记于凤曰:“二千石病,赐告得归,有故事;不得去郡,亡着令⑥。《传》曰:‘赏疑从予,’所以广恩劝功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阙难知⑦也。今释令与故事而假不敬之法,甚违‘阙疑从去’之意。即以二千石守千里之地,任兵马之重,不宜去郡,将以制刑为后法者,则野王之罪在未制令前也。刑赏大信,不可不慎。”凤不听,竟免野王官。时众庶多冤王章讥朝廷者,钦欲救其过,复说凤曰:“京兆尹章,所坐事密,自京师不晓,况于远方!恐天下不知章实有罪,而以为坐言事。如是,塞争引之原⑧,损宽明之德。钦愚以为宜因章事举直言极谏,并见郎从官,展尽其意,加于往前,以明示四方,使天下咸知主上圣明,不以言罪下也。若此,则流言消释,疑惑着明。”凤白行其策焉。
【注解】
①出补吏:外调补任地方官职。
②比上夷狄:将皇上比作夷狄。
③侧目而视:斜眼看,形容畏惧愤恨。
④赐告:准予休假养病。
⑤风:通“讽”,暗示,授意。
⑥亡着令:没有明文法令规定。亡,通“无”。
⑦阙难知:因证据不足难以断定。阙,通“缺”。
⑧争引之原:进言争辩的源头。
【译文】
皇上命尚书弹劾王章:“明知冯野王之前因是王舅被外调补任地方官,却私自举荐他,想让他留在朝廷,阿谀依附诸侯;又明知张美人侍奉皇上,却妄自援引羌胡杀子荡肠之说,不是应当说的话。”将王章交付狱吏。廷尉判定他犯大逆罪,认为“将皇上比作夷狄,想要断绝皇嗣的端绪,背叛天子,私下为定陶王图谋。”王章最终死于狱中,妻儿被流放到合浦。自此公卿见到王凤,都侧目而视。冯野王恐惧不安,于是生病;病满三个月后,获准休假,携妻儿回杜陵就医。大将军王凤授意御史中丞弹劾“冯野王获准休假养病却图私便,持虎符越界归家,奉诏不敬。”杜钦上书对王凤说:“二千石官员生病,准予休假回家,有旧例可循;但不得离开本郡,并无明文法令规定。《传》上说:‘奖赏有疑问时给予奖赏,’是为了广施恩惠、勉励立功;‘惩罚有疑问时免除惩罚,’是为了慎用刑罚,因为案情难明。如今舍弃法令与旧例,而借用不敬之法来定罪,很违背‘疑罪从去’的本意。即使认为二千石官员镇守千里之地,肩负兵马重任,不应离开本郡,但若要将此设为刑罚作为以后的法律,那么冯野王的罪行发生在未制定此令之前。刑赏重在信用,不可不慎重。”王凤不听,最终还是免去了冯野王的官职。当时百姓多认为王章是因讥刺朝廷而蒙冤,杜钦想补救王凤的过失,又劝说道:“京兆尹王章,所犯之事隐秘,连京师之人都不知道,何况远方!恐怕天下人不知王章确实有罪,而认为他是因进言获罪。这样会堵塞进言争辩的源头,损害皇上宽厚明察的德行。臣愚见应借王章之事举行直言极谏的察举,并接见郎官、从官,让他们充分表达意见,比以前更加重视,以此明示四方,使天下都知道主上圣明,不因言论惩罚臣下。如此,则流言自会消散,疑惑得以澄清。”王凤禀告皇上后实行了他的计策。
【原文】
是岁,陈留太守薛宣为左冯翊①。宣为郡,所至有声迹②。宣子惠为彭城令,宣尝过其县,心知惠不能,不问以吏事。或问宣:“何不教戒惠以吏职?”宣笑曰:“吏道以法令为师,可问而知;及能与不能,自有资材③,何可学也!”众人传称,以宣言为然。
【注解】
①左冯翊:官名,三辅之一,掌治京师部分地区。
②声迹:声誉和政绩。
③资材:天资才具。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