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汉纪二十(六)

【原文】

臣光曰:诸葛丰之于堪、猛,前誉而后毁,其志非为朝廷进善而去奸也,欲比周①求进而已矣。斯亦郑朋、杨兴之流,乌在其为刚直哉!人君者,察美恶,辨是非,赏以劝②善,罚以惩奸,所以为治也。使丰言得实③,则丰不当绌④;若其诬罔⑤,则堪、猛何辜⑥焉!今两责而俱弃之,则美恶、是非果安在哉!

【注解】

① 比周:结党营私。

② 劝:勉励,鼓励。

③ 得实:符合事实。

④ 绌:通“黜”,贬退,斥责。

⑤ 诬罔:诬陷欺骗。

⑥ 辜:罪过。

【译文】

臣司马光评论说:诸葛丰对于周堪、张猛,先是赞誉后是诋毁,他的本意并不是为了朝廷进用贤良、摒除奸佞,只是想结党营私以求升官罢了。这也是郑朋、杨兴一类的人,哪里算得上刚强正直呢!作为君主,应当明察美恶,分辨是非,用奖赏来鼓励善行,用惩罚来惩戒奸恶,这才是治理之道。假使诸葛丰所言属实,那么诸葛丰就不应当被斥退;如果他是诬陷欺骗,那么周堪、张猛又有什么罪过呢!现在两方面都加以责备并且都予以抛弃,那么美善与丑恶、是与非究竟在哪里呢!

【原文】

贾捐之与杨兴善。捐之数短①石显,以故不得官,稀复进见;兴新以材能得幸。捐之谓兴曰:“京兆尹②缺,使我得见,言君兰③,京兆尹可立得。”兴曰:“君房④下笔,言语妙天下;使君房为尚书令⑤,胜五鹿充宗⑥远甚。”捐之曰:“令我得代充宗,君兰为京兆,京兆,郡国首,尚书,百官本,天下真大治,士则不隔⑦矣!”捐之复短石显,兴曰:“显方贵,上信用之;今欲进,第⑧从我计,且与合意,即得入矣!”捐之即与兴共为荐显奏,称誉其美,以为宜赐爵关内侯,引其兄弟以为诸曹⑨;又共为荐兴奏,以为可试守京兆尹。石显闻知,白⑩之上,乃下?兴、捐之狱,令显治之,奏“兴,捐之怀诈伪,更相荐誉,欲得大位,罔上?不道!”捐之竟坐弃市?,兴髡钳为城旦?。

【注解】

① 短:指摘,说坏话。

② 京兆尹:京师地区的行政长官。

③ 君兰:杨兴的字。

④ 君房:贾捐之的字。

⑤ 尚书令:官名,掌管朝廷文书奏章,职位重要。

⑥ 五鹿充宗:人名,复姓五鹿,名充宗,时为尚书令。

⑦ 不隔:没有隔阂,指贤路畅通。

⑧ 第:但,只。

⑨ 诸曹:朝廷各官署。

⑩ 白:禀告。

? 下:交付到。

? 罔上:欺骗君主。

? 弃市:在闹市执行死刑,并暴尸街头。

? 髡钳为城旦:髡,剃去头发。钳,颈上戴铁圈。城旦,一种筑城劳役的刑罚,刑期四年。

【译文】

贾捐之与杨兴交好。贾捐之多次指摘石显的短处,因此得不到官职,很少再能进见皇帝;杨兴新近因有才能而得到宠幸。贾捐之对杨兴说:“京兆尹的职位空缺,如果我能有机会面见皇帝,推荐你君兰,京兆尹立刻就能得到。”杨兴说:“你君房下笔成文,言语精妙天下无双;如果让你君房担任尚书令,比五鹿充宗强多了。”贾捐之说:“如果我得以取代五鹿充宗,你君兰担任京兆尹,京兆是各郡国的首位,尚书是百官的根本,天下就真正大治了,贤士的进身之路就不会阻塞了!”贾捐之又指摘石显,杨兴说:“石显正显贵,皇上信用他;现在想要做官,只要听从我的计策,暂且与他交好,迎合他的心意,就能入朝为官了!”贾捐之随即与杨兴共同起草推荐石显的奏章,称赞他的美德,认为应该赐爵关内侯,引荐他的兄弟进入各官署任职;又共同起草推荐杨兴的奏章,认为可以让他试任京兆尹。石显听说后,禀告了皇帝,于是将杨兴、贾捐之逮捕下狱,命令石显审理他们,(石显)上奏称“杨兴、贾捐之心怀欺诈虚伪,互相推荐称赞,企图获取重要官位,欺君罔上,大逆不道!”贾捐之最终被判弃市之刑,杨兴被处以剃发戴枷、罚作城旦的刑罚。

【原文】

臣光曰:君子以正攻邪,犹惧不克①。况捐之以邪攻邪,其能免乎!

徙②清河王竟为中山王。

匈奴呼韩邪单于民众益盛,塞下③禽兽尽,单于足以自卫,不畏郅支,其大臣多劝单于北归者。久之,单于竟北归庭④,民众稍稍归之,其国遂定。

【注解】

① 克:战胜,成功。

② 徙:迁移,改封。

③ 塞下:边塞附近地区。

④ 庭:指单于的王庭。

【译文】

臣司马光评论说:君子用正义来攻击邪恶,尚且担心不能取胜。何况贾捐之是用邪恶的手段来攻击邪恶,他怎能免于灾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