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就有警卫员出来,把他们接了进去。
张小嘉没有让贺飞进去,他不能进去,不然等下就不好离婚了。
张小嘉大摇大摆的走进去,给自己壮胆,她怕~,她看见霍明哲,立马转眼,还有其它两个人的肩上的肩章来看,估计一个是司令和总参,还有一群团级以上的人。
张小嘉鼓起勇气,大声说“报告,我来告状的。你们九州国翼州第四军第五团的营长王志强,草菅人命,迫害妇女。”
霍明哲气笑了,这个小霸王看天看地就是不敢看他,但是她绝对不会无理取闹仗势欺人。
他冷静的问“怎么草菅人命,迫害妇女了。”
张小嘉让桂花自己讲:“领导,事情是这样子的,我是王志强是妻子,在二年前王志强出行任务,回来的路上出现了车祸,我的妹妹古银宝救了他们,后来受伤了,我也很感谢她,但是”
桂花说到这里,泪流满面,:“后来古银宝需要每个月输血400毫升,王志强就叫我去给她献血,我刚开始三个月是去了,后来我怀孕了,我不想去,他们逼着我去,王志强每个月还把肉票给古银宝,给粮票给她,每个月就给我5元钱,根本不够营养,我每个月都要输血,我给第五团的政委申请离婚,但是他们不同意,我每次输完血,都是头昏脑胀的,我全身无力,......”她已经讲不下去了。
张小嘉拿出她的医生证递给司令,继续补充道:“献血人的要求是,成人女性必须体重要在90斤以上,身体健康,抽完血,营养要补充好,严令禁止对孕妇和产妇进行抽血操作,可她竟然能侥幸存活至今,实属命大。倘若再持续抽取三个月,恐怕连她这条性命都会不保啊!由于长期遭受这种不合理的对待,她的寿命已然受到严重损害,身体更是极度亏空、虚弱不堪。无论是那位所谓的医生还是王志强本人,实在是太过分了,完全不将她的生命当作一回事儿!没错,她的确是嫁给了王志强,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就成了可以随意买卖的物品。王志强根本没有任何资格用她的鲜血乃至生命去报答他的救命恩人!”
桂花跪了下来,拼命磕头说:“领导,求求你们,让我离婚吧!我死了不可怕,但是我的娃才2岁,他们都不喜欢女娃娃,认为是赔钱货,我死了,我闺女也活不了了。”
见此情景,霍明哲赶忙冲上前去,一把将桂花搀扶起来。这简直就是在当众扇他们这些领导的耳光啊!身为部队的领导者,如此恶劣的事情竟然会在自己所管辖的军队内部发生,这无疑是让他们颜面扫地。此时此刻,他们那张老脸仿佛已被硬生生地撕扯下来,如果任由桂花继续这样跪着磕下去,那么这张脸怕是再也无法挽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