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8章 杀人偿命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

李凯亮翻栏杆的时候,林北在后面推了他一下,导致李凯亮当场来了个“脸刹”,撞破脑袋,流血过多而死。

那么,林北跟李凯亮的死,就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了。

即便是见义勇为,多半也会落个“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实际情况显然并非如此。

李凯亮翻栏杆的时候,离他最近的林北,都还有至少三四米的距离。

根本不可能与他有任何的肢体接触。

李凯亮之所以死在那儿,完全是他自己的原因。

他是个成年人了。

应该有最基本的危险判断能力,理应想到翻越栏杆会有摔倒的风险,而摔倒之后脑袋朝下,就有头破血流的可能。

可他明知如此还是这么去做了,那就应当认为,李凯亮对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都是有心理预期的。

那么......

发生后果,自然要自行担责。

怪不得任何人!

......

派出所认定“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便是基于此。

......

很快,林北三人签了字,便准备离开。

洪海洋说道:“现在案件基本定性了,但是不排除后续可能需要你们继续配合调查,所以这段时间,最好不要离开龙城。”

褚云强立刻紧张起来,“警察同志,你的意思是......我们还可能会惹上官司?”

洪海洋笑道:“别紧张,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有可能会找你们了解情况。”

“哦哦。”

褚云强点点头,脸色稍缓。

随后,三人便辞别洪海洋,向外走去。

但就在这时,

一道尖锐的声音,突然从后方响起。

“站住!”

“你们这三个该死的杀人犯,给我站住!”

“我儿子就是被你们害死的对不对?”

“警察呢?警察是干什么吃的,杀人犯就在这里,为什么不抓起来,反而放他们离开!?”

林北三人回头。

便见一个身材矮小消瘦,头发散乱,凶神恶煞,年龄约摸六十出头的老太太,气势汹汹地从里面快步走出。

眼神凶戾地瞪着林北三人。

双眼通红。

看那架势,恨不得把他们吃了。

听她的话,不难猜出,这是李凯亮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