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军扫了一眼,目光在江洋身上略作停留。
随后,
在江洋不安的目光注视下,陈立军双手拿起判决书,开始宣判。
“晋省榆县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于江洋诈骗熟人一案,现已审理完毕。”
“经查,自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期间,被告人江洋曾以各种名目,累计56次,向21人借钱,总金额五十余万元。”
“被告人借钱所用理由均为虚构......”
“且多次逾期,未还一分......”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明确,适用法律正确!”
小主,
“现在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以及以及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做出如下判决:”
要来了要来了!
最关键的内容,终于要来了!
林北,王成义,张堃堃,张秋芳四个坐在公诉人身后的附带民事原告,以及在旁听席上全程旁听的其他受害人,此刻都露出了期待的表情。
眼睛微亮,
看着法官陈立军。
期待着判决出炉。
而江洋,则是面如死灰,满脸绝望。
虽然判决结果还未最终宣读,但前面这些内容,也足以透露出一些信息。
罪名是成立的。
罪刑是不轻的。
前途是黑暗的。
未来是稀烂的。
凉凉。
............
在这样的氛围中,
陈立军用他洪亮而铿锵有力的声音,将最终的判决结果,当庭宣读:
“被告人江洋诈骗罪名成立,金额特别巨大,性质极其恶劣,多次实施诈骗,并且毫无悔罪认罪态度......”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另需全额退还不法所得50万余元......”
“本判决自宣判之日起生效。”
“如对本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更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现在闭庭。”
“咚——”
法槌重重落下。
这件案子,也是终于盖棺定论。
江洋,
借钱借出个诈骗罪......
也算是开了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