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庭审不懂庭审。
要辩论不懂辩论。
能干啥?
举证质证这一阶段,就这么几乎是没有遇到半点抵抗,便结束了。
随后,
便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
如果说,举证质证主要关乎被告人罪名是否成立的话,
那么,
法庭辩论主要就是影响判决轻重。
换言之,
这一环节,将很大程度上决定被告人最终判刑的轻重。
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
证据一环虽然固定下来了,但法官判案,不是只看证据。
证据很重要,但不是唯一。
法庭辩论,同样至关重要。
高明的律师,甚至可以在证据全面劣势的情况,靠着三寸不烂之舌,硬生生扭转败局,逆转颓势。
为己方当事人争取更轻的判刑。
甚至是......
让己方当事人无罪!
没错,无罪。
千万别觉得,证据确凿就一定能定罪。
有的是牛人,可以在完备的证据链中,找到细微的破绽,然后,一举攻破!
......
当然了,这些事情跟江洋没什么关系。
因为他压根儿没有律师,没有辩护人。
就纯是自己上阵。
真是要勇气有勇气,要能力有勇气。
无知者无畏。
以为自己能搞定。
可当法庭辩论真正开始后,就傻哔了。
公诉人说的那些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刑法条文......他压根儿没听说过。
听着就好像在听天书一样。
什么跟什么?
这些字,单独拎出来,哪个他都认识——毕竟也是正儿八经一本大学毕业的。
可组合起来,怎么就这么难懂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