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能够被提交到法庭上的证据,那都是经过了司法鉴定的,保证真实、有效、合法。
不可能存在虚假的可能。
对此,几个辩护人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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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他们本身确定的诉讼策略就是罪轻辩护,因为罪名成立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不可能改变的。
证据这么充分。
而且几个被告人相互之间也都揭露了对方的底。
做无罪辩护那纯属找死。
只有罪轻辩护,或许还能有一些收获。
但是很可惜啊,就连罪轻辩护这一条路,也是非常难走的。
没办法,谁让他们不是初犯呢。
借助租车公司,向外租车,然后自己给车子弄出损伤,再以此为由,向租车人索赔巨额财产。
这样的事情,他们干的可不是一次两次。
屡次犯案,足以说明他们主观恶意性非常强烈,并且造成的影响也是非常恶劣。
想要减刑,难之又难。
尤其是吴云龙,不但是这么多次敲诈勒索的主犯,而且在警方组织他跟被害人调解的时候,他更是在调解室里,当着警察的面,公然威胁被害人。
这种行为,更是彻底堵死了吴云龙减刑的路。
这场庭审只能用“一边倒”来形容。
当天下午四点多,法官便宣判了。
所有被告,全部成立敲诈勒索罪,无一例外。
其中以吴云龙的判刑最重,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其余人等,刑期在三年到四年不等。
只能说活该。
他们敲诈勒索别人,非法获取财物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会有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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