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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机拍了个照。
“传票已经送达,你自己看着办。”
说完转身就走。
什么玩意儿!
还不签收?
能的你。
你以为,传票这东西,是你不签收就不生效的?
天真!
如果真像这样,那很多被告都可以通过耍无赖来逃避法律审判了。
事实上,传票有多种送达方式。
最简单常见的是“直接送达”,也叫“交付送达”,就是当面送给受送达人,并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生效。
但有很多情况是不方便直接送达的,还可能会碰到拒绝签收的奇葩,比如罗燕妮这种。
这时候就会采取其他送达方式。
比如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
反正不管你在哪个犄角旮旯,也不管你怎么耍无赖,都能保证传票送达,生效。
这次男人采用的就是“留置送达”。
简单说来,就是把传票放在被传唤人的住处,拍照留证,即可视为送达,产生法律效力。
罗燕妮冲着男人的背影骂骂咧咧,直到男人进了电梯才停下。
一脚把文件袋踢出门外,“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片刻后。
罗燕妮又打开房门,捡起文件袋,拿回去查看。
这一看不要紧,当场就气炸了。
原告人竟然是杀死她儿子的林北。
而诉讼请求,更是充满了侮辱性质。
竟然要求她当面道歉,以及赔偿1块钱精神损失费。
“啊啊啊啊啊!”
“这个该死的!王八蛋!”
“杀我儿子,现在居然真的把我告上法庭,还想让我道歉赔钱!”
“你不得好死,你一定不得好死!!!”
罗燕妮气得哇哇直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