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优势在我,必不可能输!

“根据《最高院……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及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

“第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

“第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

“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这三个人的行为,已经不是涉嫌情形之一,而是前三种全部覆盖!”

“刑事立案没毛病吧?”

林北拥有全系法律精通,对于有关“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相关规定,自然是门儿清。

当场便语言流利地讲述了出来。

这番话一出,在场众人都震惊了。

王瑞鑫深深看了林北一眼。

没想到这小伙子,居然这么精通法律。

他说的一点没错,如果情况属实,那么这三个人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立案,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不得不说,在刑法中,“3”这个数字真的很神奇,也很关键。

1个2个行为人犯罪,那是个人犯罪,可一旦行为人达到3人以上,那特么叫团伙作案,情节加重,量刑加重!

1次2次犯事儿,如果情节轻微,或者金额较小,可能不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一旦有了第3次,那么不管情节多么轻微,金额多么小,都可以直接立案!

就好比之前那个电瓶车大盗。

他偷一次电瓶车,如果价值在3000元以下,大概率不会刑事立案,顶多行政拘留,可他偷三次以上,哪怕每次偷的都是不值钱的小东西,可次数够了,也是直接入刑!

祝海朝这一家子,不但人数在“3”以上,而且次数也是“3”以上——刑法中的以上、以下、以内都包括本数。

再加上涉案金额这么大,

已经达到刑法中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的标准。

量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buff叠了这么多,可以说真的很刑。

而另一边,祝海朝三人都懵了个大逼。

“什么破玩意儿就值几万块钱!你这音响镶金的啊!”祝海朝大叫。

老太太也嚷嚷道:“警察同志你看到了,这小子心术不正,在你们面前就敢讹人!”

“不就是几个破音响吗,赔个千八百的不就够了。”

“居然张嘴就是四十万,你怎么不上天呢你!”

“掉钱眼儿了!?”

张萍紧接着道:“这是敲诈勒索!警察同志你们管不管!”

王瑞鑫当然不会被他们影响了自己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