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62没错啊。
他回到车里拿出车位买卖合同——别问为什么合同会在车里,问就说明你不懂系统——给保安看了眼。
保安道:“先生,这边业主有车位买卖合同,这个编号为A262的车位确实是人家的,您看……”
“看个坤巴!”
“草!”
“老子的车停在这里两年半,什么时候变成别人的了?”
“你帮我给那逼转告一句话,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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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坤巴犊子!”
说完,
“啪”挂断电话。
保安眉头微皱,一脸为难地看向林北。
而林北则是冷笑着摇了摇头。
还真是,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总有些奇葩,占据别人东西时间长了,就以为这东西是自己的了。
以前就看过一个新闻,说是一家人租房子住了几十年,这房子要拆迁,结果租客一家非逼着房东给他们分一半的拆迁款……
这种操作,放在炸裂界都是非常炸裂的存在了。
林北以为自己顶多也就在新闻上见识一下物种多样性,没想到今天,新闻照进了现实。
这个小区交付是在三年前,而系统办事绝对是滴水不漏的。
不管是房子,还是车位,都是从三年前交付的那一刻起,产权便属于林北了。
至于系统是怎么实现的……
林北没有研究,也没有询问。
反正“最终解释权归系统所有”。
当然这也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
林北毫无疑问碰到了耍无赖的。
但凡是个正常人,自己的车停在不属于自己的私人停车位上,有人打电话过来让挪车,就算不立即下来,也断然不至于出口骂人。
更何况,林北还出示了车位买卖合同来证明。
可对方却摆明了不跟你讲道理。
或许,他已经习惯了用这种方式方法和态度来处理问题,并且生活经历告诉他,这样子很有效率和作用。
只是,
夜路走多了,难免碰到鬼。
总是一副牛逼轰轰吊炸天的模样,迟早有一天会碰到更牛逼的人,到时候你不就傻逼了?
便在这时。
保安开口了。
“林先生,你也看到了,我刚才给这个车主打电话,但是也没用啊。”
“可能他习惯把车停在这儿,一时半会儿接受不了车位是别人的。”
“要不你看这样行不行,给他点时间,你先把车停别的地方,以后再慢慢沟通。”
“沟通?”
林北冷冷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