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霍宇浩是被大公鸡给叫醒的。
拿起手机一看,才早上六点钟,但却是已经没有任何的睡意。
在学校里面的时候他是一个夜猫子,每天没到凌晨一点是绝对不会睡的。
但是自从来了大丰镇,入职了飞云科技之后,他就慢慢的开始习惯了这里的早睡早起。
没办法。
大丰镇这里实在是没有什么娱乐项目,晚上想和小伙伴出去吃烧烤都找不到地方。
晚上一到八九点,到处的灯光都黑了,给人一种很晚的感觉,让你很自然的就躺到床上去了。
小镇的晚上又非常的安静、祥和,丝毫没有城市里面的喧嚣与吵闹,往往一觉睡到天亮。
早早的起来,整个人神清气爽,精神抖擞。
比起以前在学校睡到十点还要更有精神。
霍宇浩自己就是农村人,这种感觉就好像是过年回到了自己的老家一样,每天早睡早起的反而精神好。
“起床了、起床了!”
霍宇浩叫醒了自己的两个室友李庭轩和张磊。
李庭轩和张磊是城里人,还是大城市的,三人都是刘飞母校农大的毕业生,这一次不仅仅是冲着飞云科技的高薪而来,更是冲着刘飞这个学长来的。
三人穿上运动服,一起来到公司的运动场这里开始跑步运动起来。
飞云科技别看现在很简陋,看起来似乎是一个很小的公司,但是竟然还配备了运动场。
此时运动场这里已经有很多人在锻炼身体,不少都是一同入职飞云科技的同事。
运动了半小时再回到宿舍,洗个澡,一番洗涮之后就直奔公司的食堂而去。
说实话,霍宇浩最喜欢的就是公司的食堂了。
吃饭免费就算了,关键是这食堂提供的伙食标准非常高,即便是早餐都有几十种供你选择。
美美的去食堂吃上一顿,然后就可以去上班了。
一切都是如此的轻松、简单。
完全没有大城市上班的辛苦,不需要每天早早的起来去赶地铁上班,也不需要你每天匆匆忙忙的。
伱可以非常悠闲的去安排自己的时间,早起锻炼下自己的身体,慢慢悠悠的享受下丰盛的早餐,然后再去上班。
“我太喜欢这样的生活节奏和方式了!”
李庭轩笑着说道:“从小到大,我的父母就特别的忙碌。”
“每天早上起来就跟打仗一样的着急、慌忙!”
“尤其是我妈,每天早早的起来,要给全家人做早餐,自己还要化妆打扮,然后还要急匆匆的赶着去坐地铁、坐公交,急匆匆的赶着去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