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唐方镜?大概死了吧

比如让证人改变证言这一点,他的口供就是,自己没有让证人改变证言,只是让证人将原本没说出来的证言说出来。

而且,他没有让证人违背事实,因为对方确实自己说当时觉得丁永强的样子不太正常。

这方面他的表现可比张伟要好的多。

然而,这年头公安机关办案从来都是轻口供的,电话录音的证明力度比他的口供要强的多。

但如果仅仅是有电话录音也不会这么快就刑拘。

公安机关能这么快,主要还是丁得水的妻子那边交代的太快了……

没错,就在吕志章被抓的第二天,她也被传唤了。

进去后坐在那椅子上没有任何犹豫,甚至连审讯的民警都没开口呢,人家就已经把所有的事都给抖了出来。

包括吕志章曾经暗示她可以给那个证人一点好处……

确实是暗示,没有录音也没有其他的什么证据,但是丁得水的妻子本身就是证人。

她当天进去当天就被放出来了,虽然妨害作证罪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理论上来说都是行为犯,但在实务中,后者明显更加严格!

普通人只要不是太过分,没有真切影响到刑事诉讼活动,比如原本应该判有罪的,结果你给整的判了无罪等等,这种出现错判的情况,对于公检法三家来说都特别麻烦。

你给人家找麻烦,那自然就要办你!

正常来说没有影响到诉讼,一般也就批评教育,严重点可能拘留你几天,罚点款之类。

但是辩护人犯这个罪,尤其是律师犯罪,那就不一样了,一律都是从严!

律师自然觉得这样不公平,甚至在06年的时候,就有律师代表建议废除刑法第三百零六条,也就是辩护人伪证罪这一条。

大家都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也就是妨害作证罪这个来执行就可以,不需要弄个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多此一举……

当然,肯定没成功,而且同样有人发声说了,律师和其他职业不一样。

律师可以开调查令去查其他人的信息,普通人能行吗?不行。

律师可以凭借双证加律所的专用介绍信等等材料,在侦查阶段就能会见嫌疑人,普通人能吗?

要知道在侦查阶段能见到嫌疑人的,除了办案人员外就是律师了,所以律师职业真的很特殊。

所以在把所有情况都交代了之后,丁得水的妻子被放了出来。

然后就是连大姐了,那交代的更是清楚,毕竟是曾经跟着老唐维权过的,现在做什么事都会多个心眼。

手机通话录音就不用说了,便利店里的监控同样有收音设备,当初丁得水的妻子来找她说可以给点好处之类的话,都被录得清清楚楚。

所以这么一来二去,证据就很充分了,连公安机关自己都没想到会办的这么顺利。

现在吕志章怎么说都不重要了,直接就能零口供办案!

网上热烈的讨论中,三天时间一晃而过,丁永强终于等到了律师会见,结果这位陌生律师说的第一句话就让他愣住了。

“你是说,吕律师也……也进来了?”

对面的律师点点头道:“对,也进来了,因为你的事。”

丁永强在那里瞠目结舌了半天,终于说道:“吕律师……真的好敬业。”

那确实是真的敬业,为了做案子,把自己都给送进去的律师,这还不能算敬业?

甚至于网上都有人觉得这位吕律师是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就是想和老唐“办案子不要命”来对比。

不然没道理一个名气这么大的刑辩律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那律师脸上表情不知道是哭还是笑。

大风律师事务所,老韩看着网上的通报,眉头都已经皱的不成样子了。

他原本已经想好了,腾达要是做不了,那就他来做,以后让腾达去小孩那桌吃饭就行。

但是,他想的是通过一些人脉关系,让律协给那个吕志章处罚的!

能让对方停止执业一段时间就已经没问题了,结果腾达那边不动手则以,一动手,那直接就是往死里揍的。

律师故意犯罪,那可是要吊销执业资格的,而且以后不能再从事律师这个职业了。

关键是他怎么想都想不通为什么那个吕志章会犯这种错误,不科学啊!

唉,看来这挖墙脚的事,任重而道远啊!

另一边,京州市中心医院,老唐听着外面张伟的讲述,终于笑了。

“干的不错,虽然最后事情有点太过于顺利了,但你的方法找的很对。”老唐对着电话说道。

玻璃墙外,张伟已经激动的不能自已,对于他来说,能得到老唐的一句“做的不错”足可以激动一个月!

“做刑事,有刑事逻辑最重要,好好努力吧。”

简简单单的几句话,但张伟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他觉得自己今天学习还没够,得再回去研究几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