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一会儿,蜈蚣身体前端大碗粗细的身体上就被螳螂啃出了一个大洞出来,一股股淡绿色带着刺鼻气味的液体不断从蜈蚣身体中流出。
这就是蜈蚣这种节肢类生物的反应神经比较慢,这要是换了正常的哺乳动物的h话,痛都得痛死了!
但是顾晓乐也觉察出了一丝不对,如果让这只大螳螂继续啃食下去的话,蜈蚣死不死倒是小事,关键它们两个一时半会也不会离开前面这里啊!
这要是万一他和爱丽达被发现了的话,岂不是也要遭殃了吗?
想到这里他端起了手中的汤姆逊冲锋枪瞄准了起来,这把枪也算是随着他在荒岛上征战了多时。
死在这把抢下的海盗,至少也得有十几二十的,不过用它来射击螳螂,这还是第一次,估计全世界也没人像他做过了。
那么问题来了,螳螂和蜈蚣陷入死斗的局面一动不动,他用枪射击当然是最好的活靶子。
可是射击哪里呢?要知道昆虫可是具备外骨骼的生物,虽然在它不大的时候,他们的外骨骼的强度对于人类来说根本就是不堪一击。
但是随着它身体呈几何倍数的增大了以后,它们身体外面的这层外骨骼的强度,肯定也要呈几何数字的被增强了(否则也就无法负担因为地球引力而带来的对它们身体的负担!)!
而且这些昆虫的神经系统和人类完全不同,即便是没了脑袋这些家伙也能活个几小时没有问题,顾晓乐小时候就经常做这种抓来不同昆虫放到一起,弄掉脑袋看哪一个最先死掉的试验。
虽然他记不清螳螂没有头以后还能具体活多久了,但是几个小时肯定是没问题,这个时间估计弄死几个顾晓乐和爱丽达都是绰绰够用了。
顾晓乐犹豫了一下,不过他最终还是选择开枪,而他射击的目标居然是螳螂三角脑袋上那一个宛如苹果大小的复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