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白色的魔法兽体型和矮种马差不多,除了继承狗的灵敏嗅觉外,还和人一样聪明,甚至拥有自己的语言。再加上黑暗视觉,以及心灵传送能力,无论是担任斥候还是作为法师接触法术的传递者都能够完美胜任。
如此一来虽然没有进一步提升等级,段正诚的实力依旧增长了不少。
三天后,当踏入新世界的传送门时,他只希望能遇到个自己认识的主流作品副本。直到现在,掌握作品走向的优势主神是一点没给啊。
注1:这是一个3.0版本的专长,3.5没有进行更新。该专长的说明也是相当模糊。原文是You learn to use a single supernatural ability of another kind of creature while assuming its form through a polymorph self spell or a similar effect.字面上是与变形相似的效果就能获得超能力,但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变身术和变形术系出一脉,大多数人却并不认为变身术包含在内,只承认其他基于变形术后续演变的能力。我觉得变身术完全称得上similar,本文也这么定的。然后后面的内容也有争论我就不一一解释了,只说结论,本文中,变形某种生物时可以选择某个超能力使用,变形结束超能力也没了,变形中再次变形的话,上一个超能力不会失效,可以再获得新形体的一个超能力,专长副作用-2的减值不会叠加。
注2:其实原文是Extraordinary ability,但这边认为ability包含了quality,因为与之类似的变化形体(Alternate Form),并没有额外加上Extraordinary ability,只说了attack。
注3:这里要解释下“变形到底能不能拿到怪物的施法能力”在本文中是怎么判的。
众所周知,变形差不多算是3r版本最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一部分,因为有大量文献提到,且有的前后矛盾,有的语焉不详,以至于官方后来又专门出了几大章去解释,又是QA又是errata,但……依然存在不明确的地方。
引用下以前果园的帖子,现在好像找不到了,里面提到有三派,一派认为施法属于特异能力(ex),一派认为是天生能力(Natural ability),一派认为是种族特性。
如果我是一个DM在跑团,那么我首选不会允许任何变身来获得施法能力,这是为了平衡性考量。
次优选,我会认定其为extraordinary quality,因为在MM5这本书里怪物的施法能力被定义为xxx Talent(ex)明确的列在EQ那一栏里,MM5是时间比较靠后的一本书了,考虑作者的写作意图,可以认为是在为之前没有明确把怪物施法列在任何类别里打补丁。而且列为eq也可以适当的限制下滥强,毕竟要拿到eq相对比较晚了,不会在游戏初期就破坏平衡。(除了本文提到的半魇灵,但半魇灵问题很多可以通过其他规则ban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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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里既然是写小说为了滥强的爽点,自然是要抛去节操无视什么作者意图、游戏平衡的。
首先原文里明确为extraordinary quality的,比如MM5里那些就按字面这么定,需要拿EQ能力的法术形体变化(shapechange)或者change shape才能获得。
其次原文里没标EQ的,按照种族特性race trait判,只要种族改变了,类似变形术那样就能拿到。
这么搞,主要是之前在某绿色论坛某人和我说了魔裔精灵转半魇灵这个用法,虽然明知有很多解释不通,但就是心痒痒想用用。
解释不通的地方还有半魇灵其实类似一个套在人类身上的模板template(虽然书里没有明确指出,但运行机制是一样的,这也是灰色的地带),而change shape是不能变template的。半魇灵后面还介绍了空容器角色,是否意味着只能变空容器。书里说这是一个不适合pc的种族。变形是变平均值,而书里并没有给出平均值,只是举了几个例子(好在change shape用不到那些能力,因为反正啥也拿不到)。
如此种种,但最后思来想去,都查了这么久了,要是不用岂不是浪费时间,于是就加了点限制用了,反正不是跑团。
注3:change shape无视hd的,但为了不让主角之后全部都用KALARAQ QUORI形态乱放能量波(18d6)我做了限制,开始只能用灵魂念刃灵和魂螯爪灵,之后的啥时候开放再说。
注4:进阶魔宠其实并不算太强,但我个人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