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碗满是油水的杂烩菜吃了多半碗后,李秀娥轻声的朝着王桂兰道:“嫂子,大远以后的婚事,伱们准备咋办?”
本来满脸笑容的王桂兰,听到这个问题轻轻的皱了一下眉头道:“秀娥,我也不知道咋办哩。”
“按说,大远也考上了燕京大学,现在又能挣钱,也算是能配得上沈瑜墨了。”
“可是,我听大远那意思,好像他们还要离婚。”
王桂兰说到这里,将手中的饭碗一放道:“说起来吧,我现在很有些不知道怎么办。”
“离婚吧,有点不好听。”
“可是这个离婚,是大远去燕京上班的时候,都已经说好的。”
“不离吧,我觉得沈瑜墨虽然长得挺好,可是……可是她心里要是没有咱大远,在一起过日子也怪别扭。”
李秀娥道:“嫂子,这个你也不用太上火。”
“毕竟大远还要上四年大学呢!”
说到这里,她迟疑了一下道:“我有一个朋友,她的外甥女考上了燕京师范大学。”
“借着体检的时候,我让她和大远见了一个面。”
“人家对大远还是挺满意的。”
“如果他们能够接触接触,说不定以后还能成。”
对于燕京师范大学这个名字,王桂兰连听都没有听说过,但是听名字,她知道这学校应该和儿子的学校都在燕京。
而且还是大学生!
如果能和儿子在一起的话,倒也是一件大好事。
所以她激动道:“他婶子,那这个事儿你可得多操点心。”
“人家对大远有意,就让他们多接触接触。”
“要是能成了就最好,毕竟咱都是知根知底的……”李秀娥道:“嫂子,这个你放心吧,大远的事情,就是我跟他叔的事儿。”
……
早饭吃完,接下来就是忙碌。
这一次请的,除了村里人之外,还有程旭远家的亲戚。
负责迎客的人,早就在借来的十几个镂空铁皮暖壶里,装满了红水,谁来了都可以暖暖的喝上一碗。
而厨师更是在简单的休息之后,就开始忙活。
几个人煎炒烹炸熬炖,弄的程家的整个院子,都充满了香味。
披着黑呢子大衣的程家兴,手里拿着烟,不断的走来走去,和赶过来的亲戚散烟闲聊,声音都比以往大了很多。
这个庄稼汉在心里发自肺腑地为自己的儿子大远而骄傲。
他的娃懂事明理,长得茁茁壮壮。更重要的是,过了年,他就要去最高的学堂做学问哩!一想起这些,他心里就美气的很!这是他在程家庄这个村里活人的全部意义。
这次在家里摆席,他坚持不收礼。图个啥?他程家兴算是庄稼人里很有魄力的,眼界当然要比一般庄稼人宽阔。
说归说,但是来坐席的亲戚,还是有不少都带了东西。
比如程旭远的三个舅舅,一下子就带来了六只大公鸡,算是给这次摆席,又添了一道大菜。
和红白事相比,这次只是单纯的摆席,所以大多数人都是闲聊。
当然,那些从四面八方赶来的亲戚,一个个在来了之后,都来看看程旭远。
谁让他现在在燕京工作不说,还考上了燕京大学呢。
虽说只是简单的闲聊,但是半天下来,程旭远就觉得自己笑的腮帮子都酸了。
好在时间很快到了十一点半,再过半个小时就要开席了。
只要开了席,他再倒一次酒,就没他什么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