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强民掰着手指头,继续道:“假设人是白跃群杀的,就假设他的不在场证据是假的,关键是,咱们能不能证明?能不能用物证给他锁定了。”
江远立即从牛角尖里拔出来了。
的确,这个案子的凶手,留下的证据其实是非常多的,只要能将这些证据联系到白跃群,那案子就算是破了。
假定某人是凶手,然后证明他是凶手这件事,也是刑侦上最常用的手段。
事实上,大部分案子都是如此。仍然是那句话,经验丰富的刑警,搭眼看过去,就能将第一次杀人的凶手给提溜出来。
所以入室盗窃,经常比入室杀人都难破——好破的入室盗窃,都是嫌犯不认真,准备不充分导致的。还有些专业的小贼,太久没被抓了,就容易麻痹大意,就容易疏忽,再加上业务强度大了,就容易犯错了。
杭州的杀妻案,还有许许多多的杀妻案,杀夫案,都是差不多的情况。
警方大部分的时间精力,都是用来论证的。
袁语堂被杀案,说起来也没什么复杂的。
假设白跃群是凶手的话,他无非就是做了些故布疑阵的事。
他换了不常穿的鞋,现场还没受伤,还有不在场证据,但做这些本身,其实就牵扯着大量的工作。
而做的越多,就越容易出错。
越容易被锁定证据。
江远不由回想起数小时前的尸检画面。
袁语堂和他的前现男友,都是被用同一把双刃匕首刺死的。匕首的刀身部分很长,起码有30公分左右,刃面锋利,最厉害的是,总计30多刀下来,匕首的锋利程度并无削减。
这么好的质量,放到古代就是绝对的神兵利刃了,就是在现代,也是价格不菲的军用匕首才行。
而在国内的环境下,这样的匕首说好买也好买,说不好买也不好买,还是比较容易留下蛛丝马迹的。
凶器:军用匕首。
江远在笔记本上写下这两个字,并划线。
黄强民点点头,也没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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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看到了尸检报告。军用匕首也解释了,为什么凶手以一杀二,连刺数十道而自己未受伤。
许多新手杀人犯,在杀人之前,可能连鸡都没杀过,至少没有宰杀过中大型的哺乳动物,所以不知道人的肌肉组织的阻力有多大。
匕首或者短刀之类的东西,跟长矛大刀是截然不同的。
匕首或短刀的反作用力更大,手法不对的时候,手腕和虎口等部位要承受巨大的压力。
大刀长矛给新手练习一会,新手也能聚集起全身力量挥砍戳刺了,匕首或短刀就不行了,而且,民用品捅刺几次就没那么锋利了,用的力气过大,还容易伤到自己。
另外,杀人还是非常累的事。
更准确一点的说,捅人刀子,是很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