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的第一句,林立就被难住了。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从来到这个时代,林立第一次经历了“所有的字都认识,连在一起就全不懂”的过程。
在看到这一行字的时候,林立就确定了“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完全是谬论。
这十五个字,他虽然没有读百遍,没有倒背如流,但满脑袋都是“性”与“道”,然而“性”与“道”和“教”的关系,仍然完全不懂。
待到往下看去,更是宛如天书,断句勉强可以,解释是万万不能的了。
《大学》也没这么难啊,至少他不看师父的讲义,也能理解的。
怎么到了《中庸》,他就成了文盲。
林立此刻脑海里哪里还有蛋糕店?
全都是背不下来《中庸》的恐惧。
理解着背诵,事半功倍,死记硬背,才是最要命的。
林立不得不一句一句地朗诵着,真是拿出了书读百遍的架势。
百遍不够,就二百遍,三百遍,无论如何,也是要背诵下来的。
然而汉字的意义,博大精深,即便连成句子不解其含义,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成年人,也能将其朗朗上口地读出来。
也就能以字的含义,模糊理解一些,背诵着也就不难。
且林立是发了狠要背诵的,三千多字啊,初一去给师父拜年之前,一定要背下来的。
一口气背诵了一个时辰,将前八章的内容熟记在心。
便听到方煜前来拜访。
方煜每天早晨都和镖局的人一起锻炼,大白日的前来,林立担心有事,急忙出了小书房去前院。
“方煜,你怎么来了?”林立这一开口,才发觉嗓子有些沙哑。
忙将待客的茶给自己倒了一杯。
“你这嗓子,早晨还好好的,这会怎么这样了?”方煜听着林立说话声音吓了一跳。
“别提了,”林立润了喉咙,觉得好些,“我今天开始看《中庸》,满目天书啊!
你知道吗?所有的字我都认识,可连在一起,这特么地都说得是什么?”
林立实在是被郁闷坏了,说了这句粗口之后才惊觉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