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7 钢笔

不明不清 第十个名字 1064 字 1个月前

万岁爷说了,事已至此,让沈应文脑子放明白点,没有确凿证据朕是不会出此下策的。若要想保全家人最好知无不言,谁让朕省了麻烦,朕就让谁稍微舒服点。

死是不会死的,抄家苦役是谁也躲不过去的。但抄家与抄家不同,可以挖地三尺也可以秋风扫落叶。苦役与苦役也有不同,有终身奴籍,三代不许科举。也有苦役四五年,出来后回家继续过日子。

何去何从,就要看沈大人的选择了。在下只管提问和记录,再不会说半个字题外话。请沈大人听清楚,在下要问了!”

面对朝廷重臣轻蔑的眼神,年轻太监丝毫不以为意,把一个方方正正的皮质鞍包垫在腿上,从中拿出纸笔,一边交代一边写。

“……此物为何?”沈应文没有回答问题,而是指了指年轻太监手里拿的笔。

暂且称作笔吧,手指粗细、巴掌长短,通身硬木纹理,唯头部露出些许金属光泽,怎么看也不像笔,却可以在白纸上清清楚楚写出文字,比毛笔笔迹略细,也有轻重浓淡顿挫之意。

“钢笔……以精钢为锋、硬木为身,中空,内藏鲸鱼须骨贮藏墨水,几滴即可书写百字。”年轻太监愣了愣,还是决定满足刑部尚书的好奇心,除了用言语解释,还把钢笔从中间转开,露出了藏在笔身里面的结构。

一听这个名字,不用问,百分之一千又是洪涛捣鼓出来的。没错,早在五年前,时间工坊的能工巧匠们就按照皇帝的意思和图示,照猫画虎的把钢笔给弄出来了,但因为一项技术难题没有解决,始终无法投入量产。

储墨,如果钢笔无法储藏墨水,必须写几个字就蘸一下,边上时刻备着墨水瓶,洪涛就觉得没有大规模生产的必要,和毛笔没太多本质区别,何必去费力气改变国人的书写习惯呢。

这个技术难题一拖就是三年多,最终让一个银作局出身的太监工匠给无意中解决了。他喜欢雕刻,手边所有能被刻刀切动的材质,都会被刻成各种各样的物件。

有一天他从造船厂的工匠手里获得了一个稀罕材料,叫做鲸鱼骨须,据说产自海中巨鱼的牙齿,是由海军捕杀之后没用的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