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历史上,张居正的施政基本上是以整顿为基调的。他的立足点不是改革,而是整饬纪律,恢复祖制的活力。
改革是制度的创新,整顿是祖制的恢复。
宋朝时王安石变法是突破祖制、创制新法的真正改革;而张居正推行万历新政的诸多内容,都是祖制的恢复和整顿,不应列入改革范畴。
唯二有新意的,是考成法和条鞭法。考成法扩张和强化了阁权,提高了行政管理的效率,但却消除了科官对政府的监察职能,破坏了祖制小大相维的制衡原则。
然而,高拱也推出过“考课法”,甚至在这一世,由于高务实“政绩量化”的思路影响,高拱的考课法走得更远,用意更深。[无风注:本书第一卷有述。]
“一条鞭法”则不是张居正的发明。在张居正还是五岁孩童的时候,就由桂萼创始并由傅汉臣等人推行了。在隆庆、万历时,一些地方官员如庞尚鹏、王宗沐、刘光济、海瑞等多人在所辖地区以至全省范围内的推行,一条鞭法渐次盛行。
由此可见,张居正只有推广之劳,并无创始之功,所以不能称为改革家。
其实后世也有学者认为“高拱的人品操守、胆识才干、改革意识,都是张居正所不及的。”在他执政的两年半里,创行了吏治、司法、军制、边防、水利、漕运、海运等全方位的改革。
他不仅有《除八弊疏》的施政纲领,而且还打破了禁海政策,造船只,开海运,“实行对外贸易”。高拱还“特别重视发展工商业”:“亲自到市场调查研究”,“了解实情”。他还大力支持和推行丈田均粮和一条鞭法的赋役制度改革。
而张居正执政的十年,“并没有完全继承高拱的改革方向”。特别是他“对高拱的开海运、开放对外贸易主张暗自抵制”,重新恢复海禁,推行闭关锁国的基本国策。
因此这部分学者的评价是:“高拱是政治家、思想家和改革家,张居正是官僚、政客,实用的保守主义者”,“高拱是真正的改革派、而张居正基本上属于整顿派”。
至于改革的效果,以经济改革为例,历史上高拱罢官前的隆庆五年(1571年,只算到隆庆五年是因为隆庆六年他就罢官了。),太仓银库岁入310万两,岁出320万两,岁亏只有10万两,比隆庆元年至四年(1567-1570)平均岁亏的206.6万两,减少了196.6万两(无风注:参见樊树志《万历传》)。这就为张居正执政时期国库盈余奠定良好基础。
张居正执政后继承了高拱的与俺答维和的局面,有其功劳和贡献。“但是,他享受的和平‘红利’,超过了他的贡献”。张居正接手的不是一个“烂摊子”,而是“坐享了高拱遗下的和平‘红利’”。
而这一世没有张居正的接手,高拱又做到了哪些,以至于使万历对他的去世如此伤心,并给他追谥“文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