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分配就这样定下来,四大股东除了一个完全不知情的江旭以外,谁都没有异议。
接下来是公司的起名和注册,这种事情一般是老板或大股东说了算,也就是夜星宇和沈梦涵两人商量。
夜星宇对此毫不在乎,就让沈梦涵拿主意。
沈梦涵想了一想,便道:“我想起名叫‘星梦’,不知道行不行?”
“星梦?是指明星之梦吗?”赵珍笑着回应道,“这名字好听,喻意也不错,我觉得可以!”
“那就叫星梦吧,我没意见!”夜星宇跟着表态。
实际上,沈梦涵想把公司起名为“星梦”,并不是他们所想的明星之梦,而是有另一重喻意,只不过当着林善雅的面,她不好意思说出来。
所谓“星梦”,不过是夜星宇的“星”,加上沈梦涵的“梦”,这才是她起名的初衷。
沈梦涵没有明说,其他人也没多想,“星梦”这个名字就这样简简单单地确定下来。
在法律程序上,要注册的公司全称是“星梦文化娱乐传播有限公司”,简称为“星梦文娱”。
在将来,星梦文娱说不定能有机会与光辉娱乐和大时代传媒这两大巨头争夺江山,将楚汉争霸的局面演变为三足鼎立。
接下来,新公司的注册登记、租楼装修、招兵买马、规章制定等等,还有许多事情要忙活,但这些都由赵珍去负责,夜星宇只管把钱拿出来,再抽时间为沈梦涵创作几首歌曲,就没他什么事了。
这是夜星宇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