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来县城办点事,正好买些东西带回去。”
在七湾大队,苏臣是村里的小混混,村里人见到他都敬而远之,但苏臣有一个好处,他很少在本村惹事,不同于村里其他的小混混,专门在村里干些偷鸡摸狗的事。
苏臣混事的地方是团结圩公社,这是一个集镇,是周围十里八乡赶集的地方,那里是众多小混混势力范围。
苏臣虽然不受人待见,但他很义气,在镇里,如果发现本村人受到欺负,他肯定会仗义出手,不会坐视不管。
所以在七湾大队,苏臣是个有争议性人物,也有人说他好,但大多数人不这样认为,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就应该老老实实在家里干活。
无论是去生产队做工,还是学一门手艺,都必须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整天在外面混,算是哪门子事。
苏臣与唐薇在说话,唐母在一旁并没有答腔,女儿生了这样的病,一家人如坠深渊,生活的压力,早已让她身心疲惫,此时她只想闭上眼睛,最好能睡上一会儿。
唐薇脸色惨白,面容消瘦,整个人几近虚脱,与一年前相比,判若两人,眼神中有些呆滞,充满着无助。
“唐薇,你脸色不太好,一定是饿的,我在副食品商店里买了些肉包子,味道还不错,你先吃一个。”
苏臣说完,便离开座位,去拿肉包子。
听到肉包子三个字,唐母立即睁开了眼睛,她知道县城里有卖肉包子的,能闻到肉包子的香味,都是一种奢望,就更不说吃了。
由于住不起医院,唐薇的妈妈基本上每隔两天,就带着唐薇到县医院打针抓药,她很想买几个包子给唐薇吃,可她没有粮票,根本买不到包子。
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苏臣竟然买到了包子,他是从哪里弄来的粮票。
很快苏臣拿来了两个包子,包子的香味立即弥漫了整个车厢,引得全车人目光都投向他们。
“我不饿,你带回去给你爸妈和妹妹吃吧,我怎能吃你买的包子。”
“吃吧,我买了十个包子,袋里还有许多。”苏臣说完,将包子递给母女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