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拿出了四个白色的半圆形大碗,分别递给了三人。
这是他用勒布朗琼斯几人的头盖骨做成的碗。
方法也很简单,用锯子锯掉一半就行了。
三人刚刚还在流口水的表情一下就转变成了嫌弃。
他们毕竟是现代人,哪里做过这种事情啊…
“枫哥,咱就不能用罐子吗?这…这玩意好恶心呐…”
展鹏飞龇牙咧嘴的上下打量着这白色大碗。
借着火光,甚至还能看到上面稀疏的细小骨骼纹路。
虽然已经洗得没什么味道了,但他始终感觉反胃。
不光是他,唐维维和展鹏武也觉得生理不适。
叶枫其实也反感,他本来是想把这东西加工一下,当成水瓢或者汤匙用的。
但这个大小,似乎用来当碗和小锅,还有装菜的盘子更为恰当。
“你们都在矫情啥呀?贝爷曾经说过,野外求生,必须要利用身边一切有可能用到的东西。
想要在恶劣的丛林里活下去,就一定要融入丛林。
在我看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成为原始人。
但并不是指外貌啊,而是习惯。矫情的人可活不长哦。”
说着,叶枫就用这碗朝罐子里舀了一瓢汤。
在吹了几下后,便在众人嫌弃皱眉的目送下,一饮而尽…
事实上,汤依然很美味,并没有因为是头骨做的碗就发生任何一丝变化。
之所以众人接受不了,只不过是心理或是人类的基因在作祟。
“看吧,这东西是不是比木罐方便啊?
哎呀别怕,我们的先祖不就是这样吗?
打了仗过后,用敌人的头骨当酒壶和碗具,以此来祭念胜利。
现在啊,很多亚马逊的食人族都有这个习惯。”
见状,展鹏武饿得忍不住了,直接也舀了小半碗汤。
“小哥说得对,野外求生嘛,啥东西都得尝试一下。
再说咧,勒布朗那个龟孙差点杀了俺弟,用他的脑袋怎么咧?俺先来!”
说完,他也吹了几下,吨吨吨一口喝光。
“啊…好滴很好滴很!太好喝咧!俺这辈子没喝过这么香滴鸟汤。
维哥,小飞,你们也赶紧尝尝吧。”